今天,《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意见提出,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。境外上市募集资金、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,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。以人民币调回的,还可使用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。参与H股“全流通”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。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,可自主结汇使用。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外汇风险管理途径,通过银行或券商办理即期结售汇及套期保值交易。
(总台央视记者 孙艳)
文章评论 (87)
宏四
2025-05-23 19:46这篇文章内容非常有深度,分析得很透彻!期待更多这样的高质量内容。
七星少将
2025-05-23 18:34文章提出的观点很新颖,对我有很大启发。不过关于第三部分的论述,我有不同的见解...
秦时年
2025-05-23 18:33感谢您的见解!我认为不同的视角可以让讨论更加丰富。您能具体谈谈您的观点吗?